8月29日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。会上透露,
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
良好生产规范》(GB17405)将于近期发布。
新标准与修订前相比,应该说内容调整较大,标准文本从原先的10
个章节增加到14个章节,并增加了资料性附录;修订主要从保障消费者健
康、促进产业发展、指导监管实践等方面完善了指标设置和管理规定等内
容。在保障消费者健康方面,新标准对原料和生产过程管理等都提出了更
高要求。例如,原料管理方面,针对非纯化的发酵产物原料可能带来的食
品安全风险,增加了索取此类原料菌株或菌种鉴定、遗传稳定性、安全性
等证明材料或报告的要求,并要求企业如果自行生产此类原料时,应建立
生产管理体系,确保使用原料的安全性和功效。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,新
标准强调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全链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
制度,提升企业管理水平。例如,要求企业开展生产过程验证,从而确保
生产工艺、操作规程达到预期效果,并明确企业应根据产品质量安全控制
要求及作业区清洁程度验证情况,确定生产环境指标的合理监控频次,以
保证生产环境能够持续满足标准要求。在指导监管实践方面,新标准作为
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更为明确、细化的执法依据,
在原料、辅料、包装材料、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方面,与保健食品注册及
备案管理要求紧密衔接,增加了保健食品管理的综合效力。
下一步,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持续完善包括生产经营规范类在内的标准
体系,加强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培训,推动相关标准在各类食品监管实践中发
挥更有效、更重要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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