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在多方努力下,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,其中拐卖儿童犯罪已呈零星发案态势。 最高法数据显示,除1997至2000年短暂反弹外,拐卖儿童犯罪自1992年以来总体呈下降趋势。法院对杀害、性侵、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“零容忍”,依法从严从重判处刑罚,对拐卖多名儿童的张某平、余某英,“姐弟坠亡案”被告人张某等严重罪犯依法判处死刑。 此外,法院还依法落实从业禁止,从源头预防犯罪,并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,对受侵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,助力其走出阴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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