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医药集中采购市场,国家医保局近日修订《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》,通过优化评价体系强化企业诚信监管。 2020年建立的原制度已评定735家失信企业,在遏制带金销售等方面成效显著。此次修订主要调整:一是拓宽案源,新增审计报告等信息作为失信认定依据;二是简化失信等级,将四档调整为“失信”“严重失信”“特别严重失信”三档并从严设定标准;三是精准加大惩戒力度,对行贿医保部门人员或围标串标的企业直接顶格认定“特别严重失信”,涉事企业产品将被全国范围内中止挂网投标;四是完善程序,鼓励通过降价纠正失信行为,取消慈善捐赠纠错方式。 新规通过更严格的信用评价与惩戒机制,进一步筑牢医药购销领域合规防线,推动行业风清气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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