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,为规范动物诊疗秩序,2025年9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的动物诊疗许可证,证书样式等按新国标执行,通过信息平台自动生成,以提高规范性和便利性。通知要求发证机关严把准入关,督促机构做好执业兽医备案。各地要加强监督管理,落实信息公示等制度,畅通投诉渠道,查处违法案件并曝光典型案例。同时,要升级完善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功能,各省级部门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将辖区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信息纳入平台管理,实行动态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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