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起,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销售药品须扫追溯码方可医保结算,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需全量采集上传。药品追溯码是药品“电子身份证”,重复扫码可能涉及假药、回流药或串换药。 消费者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扫描追溯码查询销售信息:若显示“未查询到”,可等两天再扫或向机构反映;显示“1次销售信息”且非本人购买,或显示“2次及以上”,可能为问题药品,可举报索赔。需注意,非医保部门软件扫码信息不可用于医保结算验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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