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印发《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》,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明确,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等值外币现金交易,需履行反洗钱义务;客户单笔或日累计交易达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,从业机构应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。其中,“从业机构”指境内依法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,“贵金属”包括金、银、铂等及其制品,“宝石”涵盖钻石、玉石等原材料及首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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