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19年辽宁省推行农村公路“路长制”以来,全省各级路长总人数达1.2万左右,落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。该制度按“政府主导、专群结合”原则,构建县、乡、村三级路长管理责任体系,2020年各县区成立县乡路长办公室,形成多部门协作格局。 在其带动下,各级路长定期调度,多地出台配套制度,盘锦、沈阳等地将管理融入智慧平台或开发信息系统,提升数字化水平。辽宁还推行群众与专业力量结合的养护模式,年均整修路基1.2万余公里等,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%。 此外,辽宁将“路长制”信息纳入公示,设公示牌7100余块,吸纳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养护,年均吸纳劳动力2000余人,发放报酬2900余万元,管护岗位稳定在1.2万个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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