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,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管理,近日,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《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从五方面规范管理。 《办法》明确各级水行政、发改等部门及河长湖长的管理职责,要求流域与省级水行政部门分级确定生态流量。同时细化管控指标、泄放目标的确定原则与程序,明确目标调整情形。此外,针对生态流量保障,从方案制定、水资源调度、水工程泄放管理、设施建设、取用水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,持续复苏河湖生态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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