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航局日前发布通知,自6月28日起,禁止旅客携带无3C标识、标识不清晰、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。 今年以来,充电宝机上起火事件多发,部分品牌因电芯风险召回产品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撤销或暂停多个厂家3C认证,充电宝安全隐患增大。民航局要求各单位加强宣传,航司需警示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的风险,机场要通过广播、显示屏等多场景宣传管控政策。 安检部门需严格查验,各单位要设充电宝自弃、暂存区域,加装航站楼充电设施,完善应急处置预案,加强员工培训,确保政策落实与旅客服务兼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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